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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计算机、打印机。 1、项目编号:NZC2008-A03-6 2、项目名称:第一包:台式计算机845台,预算为502万;第二包:打印机220台,预算为66万元,总预算为568万元; 详细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具有相关产品的经营或代理资质。 4、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 5、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2008年3月20日-2008年4月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标书价格为500元/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4楼420房间发售. 6、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帐 号:18981138091001 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4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08年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送(寄)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开标时间:2008年4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9、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 联 系 人:刘秀岩 电话(传真):0471-6946567 邮政编码:01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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