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委托方要求,现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调整,具体如下:
1.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电梯 项目编号:FS804071T
2. 修正调整内容: 序号修正涉及内容页码及条款号原文件要求修正调整后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P5页第1.1 点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范围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电梯生产厂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范围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P41页“资格性文件清单” 第3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P5页第1.2 点 要求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的全资直辖分公司,则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的分公司或代理商,则须出具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P41页“资格性文件清单” 第4点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的全资直辖分支机构,则须出提供以下资料: 1、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2、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总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的分公司或代理商,则须出提供以下资料: 1、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2、分支机构或代理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电梯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P5页第1.3 点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 发布谈判文件时间P5页“投标邀请函”第3点时间:2008年4月24日- 2008年5月4日17:30时截止时间:2008年4月24日- 2008年5月7日上午12:00时截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P5页“投标邀请函”第5点2008年5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8:45时-9:30时截止2008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8:45时-9:30时截止 谈判与评审时间P5页“投标邀请函”第6点2008年5月5日上午9:30时开始2008年5月8日 上午9:30时开始
3. 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4. 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谢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联系电话:0757-83209108 传真:0757-83209110 特此公告。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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