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崇左市人民检察院配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GXKLG20082050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四、项目内容: 配电安装施工。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 南宁金德泰电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宁市北大北路5号¥766520元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韦庆华 电话:0771-2273822 七、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1-2273639 传真:0771-2273500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08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