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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研究
杭州市财政局课题组
[内容提要] 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已经无法承载不断扩大的采购规模,难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迫在眉睫。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情况的分析,剖析现行采购模式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探索政府采购电子化意义、实现途径及具体措施,在全国率先实现集预算、采购、支付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目标,推动杭州市政府采购工作快速、健康、规范发展。
[关键词] 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研究
引言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传统的政府采购手段大多借助于人力和纸质媒介,办理采购各项业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采购由传统手段逐步转化为在网上进行采购的方式,即电子化政府采购。简言之,电子化政府采购就是指在网络安全的基础上,政府采购当事人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预算、采购、支付和监管等行为。与传统采购模式相比,可以消除空间障碍,缩短招投标时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采购透明度,减少运作中各个环节的人为因素。
杭州市自1998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采购规模急速扩大,靠传统模式完成政府采购已力不从心,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呼之欲出。课题组通过对有关城市实地调研、寻找先进国家相关经验后,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和规则,结合杭州市政府采购预算的特色管理,创新出一种规范、便捷、高效的“1+5+N”政府采购领域的电子政务模式,即一个统一平台、五个政府采购角色和N种采购方式。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首尾相接、并与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实时对接的新型的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打造透明、规范、务实、廉洁的政府采购新形象。
一.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现状
(一)国内外政府采购电子化情况
1.国外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状况
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国际组织、各国政府,都在采购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保证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防止各类腐败现象的产生。国外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电子化采购应用规模较大。
欧盟1999年开始将原有的四类分别制定的公共采购法,调整和简化为两个法规,即《公共部门采购指令》(2004/18)和《公共事业部门采购指令》(2004/17)。并在新法当中对政府采购电子化进行了革命性的规定。从2006年1月开始,电子签名在欧盟全体成员国之间合法化,欧盟进入到全面推进电子签名阶段。电子签名的应用,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采购电子化及电子商务等活动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联合国各采购机构建立了潜在供应商数据库,方便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联合国的14个主要采购机构,联合建立了一个可供所有联合国采购官员使用的全球市场网站,用来发布采购指南和最新的招标信息,提供供应商注册表格和表达意向的表格的下载,以及网上注册等;近年来,美国采购电子化快速发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电子化措施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先进适用的信息系统和科学完备的数据库,二是通过基于网络整合相关的资源和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三是网上竞价,四是积极和广泛推广采购信用卡;德国联邦政府要求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具有统一性,要全部实现电子化。联邦州政府通过法律、决议保证其操作。韩国的电子政府采购应用范围最广,截止到2003年9月底,韩国国内27000多家公共机构都在网上进行采购,注册的供应商已达到了90710家。韩国的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比较全面,供应商投标中的价格评标实行网上评估。
2.国内电子化采购发展状况
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和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首先是我国正处于构建政府采购体系的初级阶段。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较晚,有些地区基础工作欠扎实,离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要求还有距离。其次是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法制环境尚不成熟,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发展需要对现有的法律体系增加和完善更多内容,以适应政府采购改革的需要。再次是受到我国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限制。电子化政府采购必须建立在具有良好功能的基础设施上,才能实现采购过程的在线流转。尽管近几年我国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但覆盖面还达不到取代纸张的程度。
我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 2002年2月,珠海市率先开发和设计了基于互联网的政府采购管理平台。2003年4月,深圳市政府采购开始着力建设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紧接着,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相继出台有关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重点打造集内部业务操作、对外信息发布及采购实施管理于一体的,功能全面、专业性和操作性强的综合型网上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为在全国推广和应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先行者中,开展较好的有北京、深圳、珠海等城市,它们的具体做法及先进经验如下表所示。

(二)杭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现状
1.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背景情况
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政府利用信息技术,确立公共部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种采购形式,主要目的是打破传统采购方式的时间和空间障碍,增强采购信息透明度,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从政府采购管理的实践和效果来看,运用电子手段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1998年本级政府采购预算1571.14万元,占财政支出14.54亿元的1%,2006年本级政府采购预算11.44亿元,占财政支出75.18亿元的15.21%,杭州市政府2003年至2007年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达到11亿元。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杭州市电子化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备,客观条件已经成熟,但传统政府采购方式所带来的矛盾也随之突出,深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迫在眉睫。
2.政府采购电子化应用现状
2002年底,杭州市政府采购机构依托中国杭州网、杭州财税网及e财网,发布招标及中标公告、下载表格,并加强有关政策宣传,走出电子化建设第一步。2005年下半年,杭州市着手研制开发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2006年4月,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将政府采购所有内部业务流程纳入系统管理,揭开了杭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崭新的一页。2007年4月,借助政务外网,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分散采购活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化管理和使用。
3.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尚需细化。杭州市自2003年以来,经过五年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取得了良好的经验和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各单位采购预算编制水平参差不齐,预算项目不够细化;专项资金的采购预算编制不全,减弱了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不能很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
(2)政府采购透明度有待提高。目前的采购模式,往往重视采购信息和结果的公告,忽视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如现行的询价采购,整个采购过程包括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组成、报价情况,以及服务承诺等内容没有通过网络进行公开。
(3)政府采购效率难以提高。采购效率的提升是多方面的。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各自对采购活动贡献的效率是否协调一致,是提升整个采购活动效率的关键。采购活动涉及的财政监督机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专家、供应商等在不同的时空、地域独自开展工作,割裂了采购的整体性和协调性,阻碍了效率的提升。
(4)政府采购成本亟待降低。现有的政府采购模式,政府采购当事人参加机政府采购活动都必须到现场,所有的信息交流采用纸质加授权签名的方法,费时、费力,招投标活动成本偏高。按2006年杭州市本级组织的196场招投标活动测算,招、投标双方的直接成本在54.88万元左右(不含供应商的人力及外地供应商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5)采购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受到人力限制。有限的采购力量和传统的采购模式阻碍了采购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采购活动迫切需要电子化,使采购活动能够整合在一个可控、可见、可互动的平台之上。
二、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意义和作用
政府采购通过开展公开、竞争、规范的招投标活动既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规范了财政资金支出行为,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政策功能,协调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为经济搭建发展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与传统采购方式相比,可以跨越时空障碍,提高采购时效,降低采购成本,有助于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和市场的竞争力。
(一)突破传统模式,符合政府采购改革的发展趋势
从国际政府采购发展趋势看,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是改革的方向,当前,较多地方仅停留在发布采购信息或简单的网上询价层面,采购流程管理还是采用传统的纸质审批和报送方式。因此,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运行符合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趋势。
为推动全国电子化采购工作,财政部已连续两年将其列入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并着手研究制定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规划,起草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实施办法,设计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相关项目试点。
杭州市政府采购工作10年来良好、规范的运行态势,夯实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基础,而电子化政府采购也必将推动杭州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迫切要求
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后,将逐步实现从静态的公开转向动态的公开,从采购结果的公开转向采购过程的公开。既有助于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克服“单通道”信息传输的缺陷,更有助于增加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和权力寻租,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沟通、交流、学习和监督的平台。同时将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廉洁的服务。
(三)降低采购成本,打造节约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一是采购人可以通过网络实施采购行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采购任务,供应商减少了投标所需的时间、差旅费、纸质投标文件制作;二是采购机构节约了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使用,减少了纸质档案的归档和存放,从整体上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三是采购网络化打破地域限制和行业限制,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更多的供应商提供了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充分竞争,采购人能购买到更为“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从而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体现了构建节约型政府和节约型机关的工作需要。
(四)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将采购预算管理、招投标活动及采购资金结算过程在网上公开、透明,方便政府采购当事人在线办理相关业务,缩短采购周期,优化采购流程和服务,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良好的运行轨道。
三.政府采购电子化实现途径及具体措施
(一)做好规范化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基础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有效促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法制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是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前提,杭州市为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优化采购流程,目前正在拟订《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考核办法》、《供应商考核办法》,明确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使政府采购当事人有章可循。
2.重视规划部署,稳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有序发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精心部署,统一规划,循序渐进地推进并实施。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第一阶段,优化业务流程,做好基础工作,初步建立采购业务处理平台,并同预算、支付相衔接,实现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第二阶段,建立网上采购平台,并同采购业务平台协同运行,借助CA认证,实现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专家在网上完成采购的整个过程。第三阶段,不断完善采购业务处理平台和网上采购平台,全面实施网上采购,实现电子反拍、电子订购等功能,并加快与县区的推广应用,完成与省政府采购系统的数据对接。
3.规范业务流程,充分体现电子化政府采购透明操作。通过优化业务流程,使每个工作环节操作更简捷,责任更清晰,分工更合理,从而加快采购过程的流转速度,提高采购效率和工作效能。一是流程管理将使各项采购工作过程都留有痕迹记录,每个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负责采购流程某些环节的具体操作,整个流程清晰可视,也使工作考核有了落脚点;二是进行模块化、个性化的制定,合理配置网上业务流程,设置各级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起到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三是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登记功能将更加方便、灵活,支持采购业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拆分与合并;四是实现信息检索、查询以及各种文档和统计报表的自动生成与上报,达到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有效分析和实时监控的目的;五是采用CA安全认证,采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信息流转具有法律效力及不可抵赖性。
4.深化预算编制,切实保障电子化政府采购顺利实施。政府采购预算是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而细编预算更是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成功与否的根基所在。为保证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顺利开展,从四个方面深化预算编制:(1)逐步增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加强对基建工程类政府采购的全程管理和监督。采购监管部门将重点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开评标现场监督、审核合同和资金结算。(3)将政府分散采购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招标。(4)切实做好精编细编采购预算的布置和辅导工作。按照“统一项目代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配置标准、明确需求时间、明确资金渠道”要求,精编和细编采购预算,尤其是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预算部分,按照项目需求,提早做好科学预测和分类分项的预算细编工作,保证有效、规范、便捷地完成政府采购活动。
5.协调多方关系,积极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健康运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需要各方的支持和配合。首先,应协调好与预算编制相关部门的关系。财政预算是源头,采购监管部门在严格执行预算的同时,应加强与预算编制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取得理解和支持;其次,采购监管部门应协调好与采购代理机构的关系。制定适应电子化采购的规章和制度,拟订考核办法,使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好招投标活动;再次,应协调好与采购人的关系。在电子化采购中,取得采购人的谅解和配合,并努力提供更为高效、完善、优质、贴心的服务;最后,应协调好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关系,实现与实时政务监控系统的对接。
(二)搭建一体化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1.构筑采购业务处理和网上采购相结合的两个平台
政府采购电子化是杭州市“金财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预算执行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上承指标管理流程,下续支付管理和监管流程,“采购业务处理平台”和“网上采购平台”协同运行,实现预算、采购、支付、监管相衔接的一体化应用。“采购业务平台”构建在政务外网,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进入政府采购业务的统一入口和环境。“网上采购平台”构建在互联网,为供应商、评审专家、公众提供服务。同时,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通过提取两个平台的实时数据,对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图 政府采购五种角色协同工作
通过两个平台的协同运行、信息共享实现在网上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和实时监督,基于网络互联技术使政府采购达到首尾衔接、完整连贯的整合性流程管理,逐渐改变传统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实现政府采购由传统人工采购模式向现代化电子采购模式的转变,将所有的政府采购当事人纳入集中管理轨道,实现统一的政府采购行为和完善的采购业务管理;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专家五个角色在网上协同工作,达到各种角色在网上互动,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网上运作和实时监控。
为达到以上目的,采购业务处理平台和网上采购平台在功能设计上满足以下功能:
(1)协同办公:实现电子采购全过程,使涉及政府采购的各种角色都在一个平台上进行操作与管理。
(2)作业提示:设计每个用户的工作台,登录就可以看见每个人当天要处理的工作或任务,要体现完善周到的个性化设计理念。
(3)模版化设计、规范化录入: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的信息发布都要进行模版化设计,以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合同、投标文件等必需有规范标准的录入信息,便于计算机处理。
(4)记录监管:用户任何操作都要留下痕迹,各个环节都有记载,可以查询各个环节所花费的时间,以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5)存档便捷:可以把所有的资料打包或者刻录成光盘进行存档。
(6)报表标准化:报表统计要全部采用国家财政部要求的数据报表格式,用户可以自定义生成报表。
(7)移动办公:支持移动办公。
(8)安全到位:对供应商采用CA安全认证;对专家采用指纹识别。
2.实现预算、采购、支付、监管相衔接的四个系统
杭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从功能和服务对象角度区分,主要由4个子系统构成。
(1)预算、采购、支付相连接的业务处理系统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部分,采购预算是贯穿政府采购业务全过程的核心。从指标管理到采购过程到采购支付,采购预算均作为每个环节的依据和标准。
在“政府采购业务处理平台”,采购预算是整个采购流程的起点,没有采购预算就不能实施政府采购。采购办归集采购预算生成预算执行书,下达给采购中心或其他中介机构;采购中心根据预算执行书生成采购标项,制作标书;根据预算执行书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招标,确定中标结果;按照中标结果,中标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签订合同;采购人验收结算后,发出支付申请,采购办审核后确认支付。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建设,必须根据现有的指标管理系统和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数据规范,定制完整的数据交换接口,从指标管理中获取采购人的采购预算,完成采购后并向支付系统发送支付令,及时互动的交换接口是整个采购平台顺畅运行的基础。
(2)协议采购、询价采购、网上投标开标、电子评标等采购执行系统
在采购具体执行阶段,采购中心按照预算执行书确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业务处理平台”和“网上采购平台”对于不同的采购方式提供便利的采购执行环境。
①协议采购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是一种发展趋势,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足不出户完成整个采购流程,所有工作在网上进行。
协议采购流程见下页图:
——中标结果。采购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录入中标结果(供应商基本信息,中标机型配置、价格等明细,中标机型图片,服务承诺等)到协议货品库。
——供应商可以直接在网上采购平台提交货品更新申请,采购中心审核商品更新申请后正式更新协议货品库。
——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办下达的预算执行书,制作《协议采购网上选购通知函》,发送至各采购人(收到后自动回复)。
——采购人根据《协议采购网上选购通知函》,按照通知函中的选购方法,自行选购预算内的协议采购的商品,选择内容包括:商品名称、配置、价格和供应商等,并提交《协议采购网上选购表》。
——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协议采购网上选购表》,制作《协议采购通知书》,并对采购人选购的商品名称、总数量、项目总预算进行审核。采购中心将审核后的《协议采购通知书》发送至供应商。
——供应商接受《协议采购通知书》后,根据协议书的承诺,与采购人确认供货时间、地点。按照电子合同模版生成协议采购合同,与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中心须作为合同的鉴证方。
②询价采购
在询价采购中,采购中心向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非常迅速、快捷。
询价采购的流程如下:
——制作询价单。采购中心根据预算执行书制作询价单,发布询价公告。
——供应商在外网平台报名、报价。
——采购中心组建询价小组,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汇总报价结果,询价小组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审,按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产生评审报告。
——按照电子合同模版生成询价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中心须作为合同的鉴证方。
③网上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通过发布采购公告,并以标准化方式确定硬性应标条件(如注册资本、各种资质要求等),供应商通过CA认证登陆网上采购平台后,可以报名参加符合应标条件要求的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在投标书制作完成后,可以在规定的应标时间内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填写投标信息(投标金额、分项报价、偏离表、优惠条件等),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信息和投标文件加密传输和保存。在确定的开标时间到达后,采购中心与投标供应商用CA证书解密并打开所有投标信息和投标文件,转换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至电子评标系统,供专家审阅。
网上投标、开标的流程如下:

④电子评标
电子评标在政府采购中的使用,通过自动抽取满足要求的评标专家,电子标准化的打分规则,完善的评标监督体系,使评标过程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
电子评标的流程如下:
——在网上开标阶段转换投标信息和投标文件到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
——专家登录,指纹系统确定专家的身份;确认回避要求;确定评标组长。
——专家对标书中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进行确定和细化。
——对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投标条件的作为废标处理。
——专家审阅投标文件。供应商现场或在线回答专家提问。
——网上打分。专家独立对每个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评分。
——系统自动计算价格分,并按照每个专家的商务、技术分算出总分,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
——自动产生评审报告,专家确认后产生中标结果。
——采购中心对每个专家的表现进行打分。
(3)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管理与考核系统。
①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与考核
建立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库,对已批准的自行采购,由各采购人在省采购办认定的具有采购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名单中自动抽取并确认代理机构,对代理机构实行管理和考核。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计算机自动抽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金额、代理机构等级等条件一次性抽取)。
——按照确定的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规则,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功能,由采购办和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标书制作、专家抽取、开评标情况、违规行为等)。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代理机构等级。如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严重的将在系统中自动给予屏蔽,或者报请省政府采购办作出取消采购代理资格等相应处罚。
②供应商管理与考核
建设供应商档案信息库。由采购中心负责供应商诚信档案信息的收集,并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诚信记录。
——接受供应商通过网上采购平台提交的注册申请,现场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
——接受供应商通过网上采购平台提交的信息变更申请,审核确认后变更供应商库信息。
——供应商购买CA证书后,可以通过网上采购平台下载标书、投标,参与协议采购和询价采购。
——按照确定的供应商考核规则,在系统中提供供应商诚信考核功能,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信息,在政府采购的各个业务模块中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状况。
——建立供应商诚信情况考核制度。根据参加招投标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建立诚信记录,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供应商将予以禁入政府采购市场等处罚,定期再公布考核结果。
③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与考核
建立政府采购专家库,采用指纹方式确定专家身份,按照确定的专家考核规则,对专家进行考核。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接受专家通过网上采购平台提交的注册申请,并现场审核资格,采集专家指纹。
——计算机自动抽取专家,电话语音通知专家,在开标前密封专家名单。
——建立资深专家库和应急专家库。
——有关专家考核数据输入,如专家临时缺席情况、参加业务培训情况、投诉情况;
——采购中心评标现场对专家表现打分。
——与电子评标结合,计算专家打分偏离度、专家评标结果吻合性。
——计算机自动计算全年考核结果。扣分达到一定数量的专家,将给予警告,严重的将在系统中自动给予屏蔽或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退出政府采购专家库。
(4)车辆管理、定点维修和加油数据采集、查询监管系统。
①车辆管理
建立车辆管理库,采购人与采购办网上互动,实现网上车辆更新、购置、报废、拍卖、借用、调拨的申报、审批,确保车辆管理库的实时更新。
②车辆维修和加油的数据采集
由定点加油、维修公司定期通过网上采购平台导入公车维修、加油数据,并与车辆管理库衔接,监督部门、财政各支出处室、采购办、采购中心、采购人可以查询加油、维修情况。采购人定期在车辆管理模块输入每辆车的公里数。计算机能按照特定条件自动识别车辆维修及加油的异常情况。
③监管和查询
对采购进度、协议采购价格、车辆加油和维修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同纪检监察部门政务监控系统的实时联网,实现有效的外部监管。
通过四个子系统的建立,将目前政府采购的核心业务都完整的通过一体化的电子平台运行,更好的服务于采购人和供应商,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体系。
(三)构建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可使政府采购活动被控制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界定的范围内,保障政府采购活动按法定的程序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制度保证。
1.财政的监督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要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财政部门可借助杭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在系统中设置协议采购额度和标准,实现实时预警功能,防止超预算、超标准申报或拆分采购计划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要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管。电子化政府采购,增强了采购过程的可视性,方便监管机构及时对违规行为提出质疑并进行处理。如协议采购履约期间,一旦出现供应商价格违约或采购人拒签合同等行为时,系统将对上述异常情况发出预警,提示监管机构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2.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可采取定期检查或者抽查等方法,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监察部门通过实时政务监控系统,对评标现场进行在线同步监控;也可通过事后抽调评标现场的录象和录音记录,来判断或处理有关事项。审计部门借助政府采购业务系统,随时调取数据,对采购资金使用的合法及合规性进行审计和监督。
3.主管部门的监督
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条件成熟的可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制定本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运用杭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在线审批相关采购事项,加强实时监管。要重视和加强对车辆购置、维修和加油三项费用及定点印刷费等项目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系统提出的异常情况警示要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4.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府采购活动的电子化使得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公众的知情程度和参与监督的能力。同时,建立电子化的投诉机制,保证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和投诉问题渠道的畅通和有效性,为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良性运行,创造和谐、法治、有序的环境。
综上所述,杭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有助于建立政府采购全方位、多角度的网络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采购从预算管理到资金支付一体化的电子化目标,为政府采购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有效推动电子政务和政府采购工作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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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张传主编:《政府采购法比较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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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欧盟采购指令》
五、《电子政务基础与应用》、《电子政务技术与安全》,(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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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张晓红朱文言:《美、韩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实践与借鉴》,(《财政监督》,2007.3)
九、李定国:《完善监督机制.保障政府采购工作》,(《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5)
十、张玥:《浅谈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与市场》,2007.4)
课题组成员:
组长:吴文兴
副组长:金树中
成员:吴永强、毛慧敏、罗克非、陈天兴、黄丽萍、郭顺利、宋楠、上官小洁、孙建中、姚英、徐佳、孔伟、吴剑恒
总执笔: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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