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在厅党组及分管厅长的关心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年初工作计划,按照财政部确定的“五个目标、四项原则和六大要求”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大调整规范力度,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一是按照法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拟订了《2007年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上报省政府,明确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确定了编制预算、采购方式审批、委托采购、合同备案、专家抽取、资金支付、信息公告等基本的运作程序。二是为加强对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省监察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我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通知》,规定了使用范围、申报审批、采购方式确定和实施程序,堵塞了管理漏洞,清除了制度“死角”。三是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优化服务水平,规范内部运作规程,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制定完善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审批规程》、《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程》、《省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报审批规程》、《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规程》、《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规程》、《甘肃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规程》以及《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审批规程》等7个制度规定。四是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研究整理了涉及政府采购行政执法依据,并经省人民政府确认公告,确定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7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6项。以上制度办法的出台实施,不仅为深化我省政府采购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而且为规范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政府采购“扩范围、上规模”。一年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使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全省采购规模预计可达到26.2亿元,比2005年增长2.8亿元增长率为10.7%,资金节约率为10.5%,采购项目基本覆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在继续做好通用类项目采购的同时,将免费教科书、教育设备、电影电视设备、体育设备、医疗设备、防疫设备等特殊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有些部门的国债项目也实行了政府采购。上述成绩的取得,一是通过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采购的认识逐步提高,守法的自觉性日益增强。二是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制定的趋于科学合理。在保持采购目录与其以前年度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项目进行了适当微调,增加并提高了部分采购项目的“门槛价”,并在目录中明确了协议供货的项目范围,为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奠定了基础。三是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更加明晰。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我省政府采购发展状况,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机结合,明确了各自的实施范围,调动了各方面实施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为扩大范围和规模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推行政府采购关键性作用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要求,并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积极稳妥地引导、规范已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促使其相互借鉴,发挥优势,提高效率,改善服务,为范围和规模的扩大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在总结已往我省专家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使专家力量不断充实,专家素质得以提高,专家管理进一步完善。 (一)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吸纳评审专家。针对目前我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人数较少,有些专业还不能满足评审工作的实际状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兰州晚报等媒体上发布征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对专业人才多,有专家管理经验和优势的教育、科技、人事、医疗等部门,继续主动上门协调,寻求支持。并采用专家推荐专家的形式广泛吸纳,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协调,并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了审查入库,充实了我省政府采购评审力量。至此,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人数达到928人。 (二)全面实行专家使用随机抽取制度和考核制度。政府采购所需专家量大面宽,要真正实现公正使用,必须依靠先进便捷的管理手段来支撑,凭借科学合理地管理方法和工作程序来约束。为此,我们不断完善专家库管理系统,并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专家库中抽取,财政部门管理、采购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使用的机制逐步确立。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评审专家的状况,全面反映执业能力,实现专家的动态管理,建立了考核反馈制度,对其业务水平、评审能力、职业道德、出勤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专家付酬的基本依据,并归入专家个人档案,达到了对专家有效监管的目的,保证了评审的公正性。从11月份开始,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进行检验复审,确定了复审范围、复审内容和复审方法等,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四、强化采购执行机构监管,保证了执行体系的健康运行。委托执行机构采购是法律的规定,是国家的要求,对执行机构政府采购资格认证和年审是行政许可的事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对已认定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进行了年审,并从计划审批、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合同备案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落实,保证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的健康运行,实现了规模和效率“双提高”,优势与服务“共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同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五、努力做好公务用车配置管理,全力抓好各项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财政厅、公安厅、监察厅关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通知》精神,坚持“两审三控”制度,从车辆申报、政府采购、入户、过户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全面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行为。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映情况,就目前公务用车价格、排汽量“双控”造成使用单位选择余地小,不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等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和改进的建议。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省上有关规定,把好采购方式审批关,认真执行有关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做好合同备案和资金审核工作,公正处理供应商投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六、加强学习与立足服务并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积极投身“荣辱观”教育活动,使学习教育体现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针对政府采购是项新生事物,当前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创建新机制的任务很重的实际。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并注意抓好岗位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弘扬求真务实,倡导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集体内形成了讲民主、讲团结、讲奉献的宽松和谐工作氛围。
七、统筹兼顾,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自今年4月份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厅党组决定由我处承担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在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们精心组织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积极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先后三次在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多次受到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表扬。
一是拟订工作方案。先后研究拟订了《甘肃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省级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开展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等5个方案或通知,明确了总体目标、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等,指导治理工作。
二是扎实动员部署。针对治理对象不同的特点,先后召开了三次动员布置大会:一是4月21日组织召开了省财政厅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暨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周多明厅长做了动员讲话,对厅系统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5月12日组织召开了省直部门单位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动员大会;三是5月17日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动员大会。另外,5月22日,组织省级重点部门、厅内部门预算管理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加了全国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三次组织召开的动员大会上,厅领导传达了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厅制定的实施方案,并提出工作要求,专项安排布置。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为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甘肃日报刊发了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多明同志题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动财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署名文章;充分利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肃财政信息网,开辟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栏,宣传治理工作。同时,为获取商业贿赂案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和网址。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工作简报形式开展宣传,反映工作动态,截止目前,甘肃电视新闻对我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报道两次,共编印简报32期(其中3期被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编印发,8期被财政部采编印发)。营造了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边查边纠。为了摸清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表现形式、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我们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意见,基本掌握了政府采购领域易发商业贿赂的八大环节,即采购方式审批环节、采购项目委托环节、采购文件制订环节、信息披露环节、评审环节、中标或成交确认环节、合同签订环节、履约验收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查纠重点,即采购人重点为“六查六纠”、采购代理机构重点为“八查八纠”、评审专家重点为“四查四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关监督机构重点为“七查七纠”(详见简讯第12期)。根据查纠重点,我处整理完善了7个有关政府采购运行规程,大力推行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对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了规范,并实行办事程序“上墙”,公开工作职能、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是抓好督促检查。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督促各治理对象开展工作,于7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专项工作座谈会,传达了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各地开展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同时牵头组织国库处、监督局、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到省直大口,如教育、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和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陇南、天水、平凉等市州财政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治理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但由于政府采购是项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目前正处于改革和传统、期望和疑惑、前进和阻力的交汇处,还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认识尚未到位,许多部门单位没有从法律的高度认识政府采购制度,规避政府采购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规模小、范围窄,特别是工程和服务项目开展少,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政府采购制度功能的发挥。三是制度建设滞后,许多基础性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夯实。四是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编制,计划性欠强,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需不断提高。五是政府采购机构设置需依法规范,对市县工作的示范性、指导性需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仍需要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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