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24-0801D775N542 2. 项目名称:海珠区龙凤街道辖内卫生保洁项目(重招) 3. 招标内容名称及数量: 海珠区龙凤街道范围内由行政街负责清扫保洁的道路、街巷(含沟渠)、广场、绿地、住户楼梯等保洁面积合共24.8万平方米的人工清扫保洁工作。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用户需求书中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废标。 4. 服务期限:2008年8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 5. 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b.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c.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B级或以上等级; 7.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B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于2008年6月13日至2008年7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86 20 87768198 传真:86 20 87768283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7.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7月4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9. 开标时间:2008年7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 11.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3.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4.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 传 真: (8620) 87768283 联 系 人:邓冠崇、刘莉芳、李允仪、吴继辉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44030501040007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