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办公大楼灯光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编号:YC200823022。
1.2项目地点为:昆明市。
1.3工期要求:各谈判申请人根据自身实力自行填报工期,但不得超过50个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1.5采购内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灯光工程采购.
二、谈判申请人最低资格要求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2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2.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08 年7月21日至 2008 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谈判文件,本项目“效果图及表演动画”只提供电子版本,请各谈判申请人携带U盘拷贝。
3.2 谈判文件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谈判文件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谈判开始时间为2008 年7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开标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0871-5300229 5360725
传真:0871-5300229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合同处
邮政编码:650032
E-mail:wly982@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190263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