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市崇文区药品检验所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件的规定,对“药品快速检测设备购置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该项目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招标编号:0703-0841CIC1N081 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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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名称 |
项目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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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快速检测设备购置 |
59.277 |
59.277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有关规定; 2) 主要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 3) 主要设备售后服务原厂承诺。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8年9月4日起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北京时间)。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505B室/506A室,任举(电话:63348310、63348309)。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标书3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每套50元。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贵方。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08年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7.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 投标报价超过控制金额的投标人,价格报价得分将为0分。 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所有。 招标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2室 邮 编:100055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电 话:010-63348917 联系人:姜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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