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购置设备项目08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
| 2008-9-8 10:28:35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作者:北京政府采购 |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购置设备项目08年第一批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桥东街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8445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204420 采购数量:本次招标共分十包 第一包:中央监护仪 1台; 第二包:全自动微粒子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台、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1台; 第三包:全自动尿流式细胞分析仪 1台; 第四包:自动温热间歇牵引系统 1台; 第五包:电脑成像超声引导系统 1套; 第六包:外科成像系统 1台、结肠镜 1台、一个工作台站; 第七包:十二指肠镜 1台、膀胱镜(国产) 1台、配套手术器械(见标书)、配套专用台车1部; 第八包:眼科YAG激光设备 1套、眼底照相机1部;裂隙灯1台; 第九包:HCG干式检验分析仪1台; 第十包:超声波身高体重仪1台、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台。 采购用途:门头沟区医院内医疗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持有生产厂家授权,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持有生产许可证; 8. 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9. 涉及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验放入境的国外产品)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及相关材料;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 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9月6日至2008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103房间 发售文件联系人:于晓琳 电话:010-64291720-111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9月27日10:00 开标时间: 2008年9月27日1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屿路1号北京京西晨光酒店四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秉钺、杨晓伟 联系方式:010-64291720-622,64204420 备注: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 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08年6、7、8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且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 系 人:张秉钺、杨晓伟 电 话:010-64291720-622,64204420 传 真:010-6420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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