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盐县公安局刑事现场堪查车的采购预告 |
| 2008-5-22 17:39:06 浙江政府采购网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 |
公告日期:2008年5月21日
一.采购人名称:海盐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刑事现场堪查车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刑事现场堪查车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报单位应具有经营或生产采购车型的相关资质,注册资金50(含)万元以上。并且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原件) (3)提供国家相关行业部门的车辆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 七.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盐县武原镇枣园东路100号一楼受理窗口 联系人:张齐兵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