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行业 区域 时间
首 页 | 政采新闻 | 法律法规 | 标讯标书 | 理论实务 | 图片新闻 | 博客
报网互动 | 供应商家园 | IT | 汽车 | 电器 | 家具 | 论坛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广告招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采购信息网 >> 政采新闻 >> 部委专栏 >> 正文


《节约能源法》明年4月1日起实行

2007-11-1 9:23:47  政府采购信息报  新华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8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七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节能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并用“激励措施”一节,明确了国家实行促进节能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

  同时,“公共机构节能”一节,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此外,《节约能源法》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公共机构若违反上述规定,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文章录入:蒋莉蓉    责任编辑:蒋莉蓉 
 
 相关文章
赣榆:以政府采购为抓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
丽水市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郑州开查政府采购 30个单位列为重点
海南政府采购采取系列措施推进采购
江苏省无锡市对道路“三乱”保洁实施政府采购
湖南:政府采购将与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挂钩
 发表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阅读排行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温家宝赴川北重灾区看望灾
·江西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部
·财政部举办GPA培训班
·北京奥运会城市志愿者服装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
·招标注意事项(一)
·湖北省建设银行国际金融大
·2006年甘肃省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知识问答
最新动态
·记者直击全封闭药品招标专
·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
·国际买家中国采购从“价廉
·理顺四个关系 树立四大理
·赣榆:以政府采购为抓手规
·南宁市财政国库和“金财工
·丽水市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
·郑州开查政府采购 30个单
·海南政府采购采取系列措施
·河南专项检查进入重点检查
热点图文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江西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部

温家宝赴川北重灾区看望灾

财政部举办GPA培训班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品牌客户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8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 京ICP备05053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