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7-23 11:21:40 中华工商时报 佚名 |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决定以公益项目公开招标的方式,探索与其他民间公益组织和专业公益服务机构的合作模式,共同实施灾后重建项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汝鹏称。 2008年6月17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5·12灾后重建项目公开招标”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红基会宣布,将拿出2000万元,面向全国的民间公益组织和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公开招标,寻求项目合作。 “这在新中国慈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5·12灾后重建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委员会顾问、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表示。 试探性的一步 王汝鹏所说的合作方式,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中国红基会出钱,民间公益组织出力”。 作为一家5A级的公募基金会,中国红基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汶川地震发生之后,中国红基会紧急启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募捐活动,扮演了社会募捐主力军的角色。 据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8年6月13日止,中国红基会累计接受社会捐款114321.63万元,接受捐物折合人民币7817.88万元。 收到善款后,如何更加有效地运用款项,成为中国红基会以及捐赠方、受赠方等各方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 与此同时,汶川地震之后,一大批NPO(“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团队赶赴抗震救灾第一线,但资金的缺乏限制了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发挥更大和更加持久的作用。 “目前,社会上募集到的450多亿元善款,但到达民间组织的不多。这些民间组织有热情,有专业能力,但是由于缺乏资金,限制了其能力的发挥,这是对民间资源的浪费。”“5·12灾后重建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教授表示,“现在红基会这样做,其实是发挥一个杠杆作用。” 此次,中国红基会将从社会募集的善款中拿出2000万元,面向国内民间公益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公开招标“5·12灾后重建项目”,对设计申报的公益项目经项目招标评审委员会评估通过后,中国红基会将予以资助并监督实施。 “我们要求,单个项目申请不超过200万人民币。”王汝鹏介绍说。 而据红基会公布的招标申请指南所列,此次招标必须遵循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提出的“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强调投标机构与实施区域政府的密切沟通与合作;而“专业性、可持续性以及可复制性”则是对于项目的具体要求。中国红基会还开列了包括十个方面的项目清单。 王汝鹏表示:“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的恢复重建上,同时也包括软件方面的恢复重建。” 在他看来,从某种程度上,软件方面的恢复重建,因其对象的特殊性和服务的专业性,其实施的细微复杂和工作难度,“不亚于一所学校或一所医院的重建。” 而在这方面,民间公益组织和专业公益服务机构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据灾区公益机构代表、成都“根与芽”组织代表罗丹介绍,在地震发生当天,该组织即与全国与多家NGO伙伴成立了“NGO四川救灾联合办公室”,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抗震救灾行动。 “我们前期以‘物质救灾’为重点。”罗丹表示,该组织下一步准备推出一个名为“新家园”的震后重建计划,主要是包括三部分:灾害志愿者的培训、社区重建试验、民间参与行动研究三部分。前期将定点于彭州龙门山镇,集中力量于社区重建之上。 “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无疑政府是主力;民间组织的作用是水的作用,水可以流到每一个细微的地方,为灾区人民提供特殊的服务,这也是我们的价值所在。”不久前刚从地震灾区回来的农家女文化交流中心主任刘大庆表示。 正是因为民间组织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中国红基会决定联合全国众多的公益组织,资源整合,共同参与到灾后重建的过程之中。 根据招标申请指南规定,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评估确定每一个申请项目的资助额度。 而在资金的拨付方面,也将采取分批拨付的方式:共分三次拨付,项目评审通过、签署协议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50%,收到执行机构提交的中期项目报告后拨付总金额的30%,项目执行完毕经评估验收后拨付剩余的20%。 “据我了解,这2000万元是一个试探性的尝试,如果第一期成功了,红基会还会拿出更多的资金来,以此模式来运作。”徐永光表示。
[1] [2]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