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5-23 9:45:18 政府采购信息报 华明 |
地震灾害发生后,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迅即行动,首次采用紧急采购方式,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高效组织实施抗震救灾物资采购。 地震灾害发生第三天,绵阳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恢复了应急办公,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共同规定紧急采购必须经过采购人项目申报、财政部门审批、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等6个必备程序,且要求所有采购原则上应在当天完成。 虽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发生自然灾害后可以按照紧急需要实施政府采购,但是对如何实施紧急采购没有作具体规定,绵阳市采购中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把好五个关键环节:第一关时间响应关,所有供应商必须响应紧急采购的时间要求;第二关质量标准关,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第三关价格控制关,所提供的货物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平均价;第四关法律合同关,所有采购项目必须签定购销合同;第五关实物验收关,中标货物坚持由采购人现场验收。 财政监督部门在紧急采购过程中,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现场监督每一个采购项目和所有的采购环节,财政支付中心在采购项目结束后立即支付货款,不拖欠商家1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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