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7-1 10:09:44 政府采购信息报 徐荣华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徐荣华) 日前,山西省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基本结束,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这是记者近日从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得到的消息。 该采购中心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从促进和提高中心管理水平的角度出发,力求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怕暴露问题,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该中心综合信息处副处长、自查自纠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永红介绍说:“这次自查工作特点有五个,一是严密组织。领导组办公室从各处抽调业务骨干15人,组成了资料信息组、业务统计组、财务人事组、行政保障组,集中全部精力来完成此项工作。并且还制定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方案》(晋政采[2008]9号),对自查工作组织机构、主要内容、工作完成进度和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责任到人。在制定自查方案的基础上,中心又专门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再次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通知》的有关精神,分解下达了各组的工作任务,将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三是定期督查。自查领导组办公室每天都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各组的工作进度,针对遇到的问题现场研究、现场解决。四是准确填报。一方面,分解制定了一套相应的自查自纠统计表格,配套编制了录入软件,添置了硬件设施;另一方面,集中主要精力查阅了2006至2007年的全部档案资料400余卷,加班加点进行了数据录入工作,为了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在录入完成后又翻阅全部档案进行了一次复核,在复核无误的基础上整理汇总填写了自查自纠报表。五是边查边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心主任办公会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认真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并对能及时纠正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张永红表示:“6月将进入重点检查阶段,中心将严格服从全国、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领导组的安排,主动积极地做好迎接重点检查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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