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7-11 11:22:39 扬州政府采购网 佚名 |
6月30日至7月20日,由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相关人员和市直各部门部分财务人员组成的重点检查小组,分5组对38家采购单位、3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为了准确把握政策尺度,确保检查质量,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重点检查实行标准化管理: 检查程序标准化。要求各检查小组依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的规定,依法保证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整改意见告知书到处理决定书等各项检查程序执行到位。严格做到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检查程序,秉公办事,公正执法。 检查方法标准化。检查方法突出“听、看、问、查”。听:听取被查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看:察看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采购流程。问:询问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掌握可能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查:检查单位账户、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看是否合规。 检查内容标准化。在检查之前,根据有关规定,科学确定检查内容。根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的不同程序和特点,以及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明确被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确保重点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检查时间标准化。规定统一的重点检查时间,要求各检查小组把握好重点检查期限,掌握重点检查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保证如期完成重点检查任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好各种检查材料和资料,上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检查要求标准化。一方面要求各检查小组要明确采购政策法律要求,统一检查口径,保证“一个声音”对被查单位,切忌各唱各的调,形成检查整体合力。另一方面要求检查人员遵守检查纪律,切实履行检查职责,维护好政府采购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重点检查达到预期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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