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7-21 11:24:47 防城港日报 褚锡环 邓恩林 |
为确保防城港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健康、有序、高效推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份开始,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对防城港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督查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监察局局长、市审计局长为副组长的市重大项目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对项目实施有关程序的履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建设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结算情况等共七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建设项目规范运行。三是注重督查方式方法。对已立项并将进入施工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抓项目建设的廉政预警谈话,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和效能提出要求;对进入实施阶段的重大建设项目,组织人员深入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听取项目负责人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规定的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并对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四是加强汇报制度。要求市项目监督办实行每周一报制度,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确保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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