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8-22 11:01:38 来源:天津政务网 作者:佚名 |
7月6日至8月10日,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8个预算单位和1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中,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查看了各预算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支出明细账及采购档案,并与各预算单位座谈,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了解开发区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在管理上和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听取各单位对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操作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同时,监管部门还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代理机构专家抽取记录表内容、规范单位采购档案保存、加强依法履行采购程序的意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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