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8-25 10:35: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谢红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江西省赣州市赣县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契机,政府采购活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采购活动实行提前告知。由采购中心填写《政府采购招标情况告知书》向监察局报告,告知采购的项目、资金的来源、招标的形式、拟定采购招标的时间、地点等。特别是对车辆的采购实行由监察部门严格把关,凡是采购人超标采购车辆的一例不予以采购。 采购活动实行联合监督。每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都必须由监察、财政、采购人到场实行监督。 采购活动严把“报账关”。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严格把关,凡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未纳入而是自行采购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以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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