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8-27 13:16: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郑铎贤 |
日前,安徽省长丰县检察院与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协作工作意见》。《工作意见》分别明确了检察机关和招管办的责任。 县检察院的职责主要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重点是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宣传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危害,促进招投标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法制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涉及职务犯罪的依法查处,通过法律手段对流失的国有资产进行追缴;对于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的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违规现象。 该意见的出台对于规范该县招投标市场,完善招投标行为,增强招投标工作的廉洁性,防止在招投标环节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务犯罪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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