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8-28 10:39:5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
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地区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重要标志。自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任务。 从1999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到2001年全区政府采购规模3亿元,再到2008年全区采购规模力争破百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一条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之路。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崔更发的话说:“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角度出发,我们要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目录,抓大放小,加大对工程和专项资金项目的采购力度。同时继续制度创新,向规模要效率,向制度创新要效率。” 把工程采购纳入预算管理 崔更发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他刚刚签署下发的文件,“这是一个突破点,我们有可能实现把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他指着这份文件说。 这份文件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采购人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支出预算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付资金。 崔更发告诉记者,自治区的政府采购最先从货物开始,逐渐扩展到服务,现在又准备把工程建设也纳进来。与货物、服务不同,工程采购一直是政府采购的一个难点。根据这个办法,凡是用财政资金的就应该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范围。不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国库一律不予支付。在财政掌握全盘的财政资金情况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可选择走招标投标程序或者政府采购程序。 根据该办法第9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的,其招标活动要执行《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采取非招标方式的,其采购活动要执行《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这样一来,既没影响招标投标程序,也没影响招投标市场的正常运行。但是前提是工程采购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否则政府采购预算是残缺不全的。”崔更发说。 对于这一点,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扎拉深有感触:“每年政府采购报表里面真正通过我们审批实施的自治区本级的工程项目只有10%,其余90%的工程建设资金的情况我们只能向建设厅的同志了解。制定这个办法的主要目的就是把预算外的工程资金纳入财政的视野,这个过程中国库和我们密切合作,政府采购工程不走预算的国库一律不给支付,这是个大前提。在实施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可采取招标投标方式,也可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这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利益冲突。我相信这个规定一旦执行下去,对政府采购工作将是个大的突破。”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进口”,国库集中收付是“出口”,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据记者了解,从2003年到2007年,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规模的快速增长,全区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金额从2003年的11亿元提升到2006年的33亿元,占采购资金的比例也从47.6%提高到72.5%,提高了24.9个百分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特别强调了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使用财政性资金是指建设工程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使用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贷款。对此,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康佳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预算外资金包括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这块资金是非常大的。我们历年的采购目录对财政性资金的解释里都包括预算外资金,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还没有纳入预算管理。比如财政每年安排一部分资金给学校,但除此之外,学校还有一部分学费收入,这部分就是预算外的收入,也属于财政性资金,我们也要把它纳进预算管理。何谓使用财政性资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修一条公路,个人出1/2,国家出1/2,那么这部分自筹资金也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加大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力度 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的人都知道,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是经常调整的,在看似无规律的变化中其实隐藏着内蒙古政府采购工作的一条主线,那就是抓大放小。把工程采购纳入预算管理是抓大,加大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力度也是抓大。在王扎拉的构想里,这是扩大内蒙古政府采购规模的两条腿,缺一不可。 但是在内蒙古,政府采购工作起步却是从抓小开始的。 2002年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长由自治区政府秘书长乌兰巴特尔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发改委、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建设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厅分管厅长担任,具体工作由政府采购处负责。王扎拉从政府采购处成立之初就负责工作,当时的困难他记忆犹新。 “政府采购处的前身是票据处,采购处刚成立时只有3个人,起步非常难。当时《政府采购法》还没出台,急需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一切都是新事物。采购量上不去,我们心里着急,只能从抓小做起,尽量细化政府采购目录,尽快让预算单位了解政府采购制度,等条件成熟以后就要抓大放小。” 怎么样抓大,从哪些项目入手?这时候专项资金进入了他们的视线。据康佳介绍,2005年财政厅代表自治区政府起草了一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使用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的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办理。同年,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项目进入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告诉记者,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项目2005年第一次招标是由社会代理机构做的,2006年转由采购中心组织招标。至今每年的采购量都近2亿元。为保证教材的统一性,对于没有变化的书目直接续签合同,单价保持不变。对新增加的书目实行公开招标,由于地域的限制,其他地区的教育出版社都委托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来投标,中标的外地教育出版社委托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全权出版发行。 据刘恒斌介绍,实际上免费教科书的出版和发行是一个标,国库按合同金额支付给中标出版社,再由出版社和新华书店协商分配。发行固定由内蒙古新华书店负责,主要考虑到新华书店很大一块收入是靠教科书的发行费用,失去这块收入,新华书店的经营和数千员工的生活就会有问题。另外相比其他发行渠道,新华书店确实有它的渠道优势,它更熟悉各学校的情况,可保证书本按时按量发放到学生手中。 同期,内蒙古农村中小学中远程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也被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至今已经实施3年,总采购量达到2.2亿元,节约资金近4000万元。 崔更发告诉记者:“我们现在就是要把一些公益性强、事关群众利益的项目如免费教科书、储备粮、人畜饮水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正是得益于对这些大项目的管理,内蒙古政府采购规模始终呈现快速稳定增长的势头,特别是从《政府采购法》实施的2003年至2007年,自治区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69.85亿元,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43亿元,年均递增36%,累计节约资金26.8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10.15%。 向制度创新要效率 抓大让内蒙古政府采购具备了规模效益的优势,同时,他们也一直在坚持完善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向制度创新要效率。 内蒙古是国内最早在协议供货的基础上开展二次竞价的地区。为了解决办公用品采购标的额低、采购效率低,同时又极费时间的问题,刘恒斌和他的团队开始以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但采购价格偏高和质量不能保证的问题,却成为引发质疑的焦点。 “从2006年我们就开始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试行协议供货采购。从实际运行效果看,由于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很快,几个月后,当初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机型可能已经停产,很多采购人选择的机型都不是协议供货范围的机型,原来确定的优惠率对新产品大都无法适用,这也是引发价格虚高的主要原因。”刘恒斌介绍了当初遇到的问题。 为此,在随后的工作中,采购中心将网上询价应用到协议供货采购上,即通过公开招标,按照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产品类型和品牌先确定合格的协议供应商。当采购具体项目时,采购管理部门将采购任务书下达到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在网上竞价系统公布,所需产品的协议供货商在采购中心的网上报价系统报价,在满足产品所要求的技术规格、性能和售后服务的前提下,由采购人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即最低价中标。 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满足了采购人指定品牌的要求,而且克服了以往因产品型号多和更新速度快带来的优惠率难以计算的弊病,大大增加了协议供货商之间的价格竞争,使以往协议供货采购价格高的声音逐渐减弱。 “2007年我中心共接到单次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的采购任务247个,采购预算1735.09万元,经过网上二次询价,比采购预算节约182.92万元,平均节资率为10.54%。”刘恒斌介绍说。 随着更多的政府采购环节实现网络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也初见成效。2007年,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开发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在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运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该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网上办公,使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更加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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