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0-10 10:31: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潘荣华 |
为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督查管理,遏制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借资质挂靠现象,日前,东台市制定了《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标后督查规范》。 该《规范》明确规定,凡该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入场交易项目属于督查范围。方法上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结果通过该中心网站和相关媒体对外公布,实现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督查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对监理和项目部人员的考核考勤情况、施工变更和预留金使用是否履行报批手续、形象进度与计划工期是否同步、施工要素的配备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借资质挂靠现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该《规范》还对督查人员的督查行为和遵守廉洁制度等方面作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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