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7-18 9:03:57 政府采购信息报 贾静龙 |
“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从2003年的7.1亿元,增长至2007年的117.5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在实践中取得成效,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优势逐步显现。” 7月10日在郑州举办的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中级培训班上,采购中心副主任张振国总结了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介绍。 发挥政策功能 效益凸显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张振国感触颇深,“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中,公开招标是最主要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金额的比重能占到80%以上。”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均会报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随着涉及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领域的四十多项制度出台,工作框架和运行机制日益完善,已显现出一定的社会效益。 采购中心在工作中,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对我国自主创新产品进行积极扶持,在协议供货中,通过政策扶持,国产通用软件、网络设备等4大类、共143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入围;积极推行政府节能、环保采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采购清单制度,在部分办公楼装修改造等项目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的设计方案和节能环保型材料和设备。 而通过对汽车加油、汽车保险、会议、印刷等服务类项目实行定点采购,使部门可以全面掌握本单位支出情况,改变以往松散式管理难以控制支出的状况,杜绝了“私车加公油”、“拿红包”、“吃回扣”等现象,堵塞了管理漏洞,有效降低了监督成本。 规范电子采购 试点创新 政府采购工作一直面临的难题,就是如何处理价格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采购中心针对协议供货,通过“供应商承诺机制、价格充分竞争机制、履约管理机制”的市场联动,挤压价格水分;同时,建立项目登记和项目催办制度,对采购项目设置绿色、黄色、红色预警标志,明示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催办。 张振国指出,今年是推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一年,为更好地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采购中心将在规范化建设、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探索创新采购方法、进一步发挥政策功能等四方面,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水平。 采购中心将会制定网上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序;不断完善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试行全程网上招投标采购;开发中央国家机关资产采购配置管理信息系统并在采购中心内部试点。不断完善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为各部门加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集中支付工作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方便使用。 扩大协议定点 动态管理 今年,采购中心将继续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实施范围,根据汽车定点加油项目试点的执行情况,力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对变配电设备、中央空调、锅炉等设备和物业管理实行定点采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电梯、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实行动态管理。 据了解,第二期培训班共有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铁道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60多个单位共计400余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士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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