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9-25 14:02: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何乃鹏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全家福 至今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成立四周年了。过去四年,采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领导的要求,以“规范、廉洁、高效”为宗旨,将提高采购作业效率、政府采购效益和防止腐败作为关注焦点,确立“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服务标准专业效率、结果体现效用效益”的工作目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成绩斐然。 限时办结促进效率提高 政府采购效率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衡量政府采购效能的重要指标之一,牵涉政府采购的方方面面。 近年来,采购中心从加强标准化管理、合理构建组织机构、健全高效的内部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提高采购效率的途径和手段,狠抓限时办结,政府采购效率切实得到了提高。2005年至2008年8月,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平均采购时限为25.6天、竞争性谈判平均为11.3天、单一来源平均为6.5天、询价平均为7.5天,其中公开招标包含20天法定的供应商应标时间,单一来源包含5天公示时间,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对我中心采购效率的满意度评价均超过95%,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创新服务促进效益提高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强调的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最重要的目的和作用是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年来,采购中心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竞争性谈判为次,其他方式为辅的基本做法,政府采购效益明显提高。据统计,截止至至2008年8月,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预算金额14.66亿元,成交金额13.16亿元,节约率达10.2%;非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预算金额13.74亿元,成交金额12.71亿元,节约率为7.5%。同时,采购中心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模式,根据政府采购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开展公务车辆及办公设备的协议供货采购和办公易耗用品、印刷、小额家具、公务车辆保险、加油、维修服务等项目的定点采购,甚至把一些项目与区内部分地市共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了采购成本,形成了较好的规模效应。采购中心还大力推动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的扩大,将更多的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积极推进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收到明显的效益成果。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的推动下,从2006年起开始对我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试点,并先以来宾凤凰至贵港覃塘二级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作为第一个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试点,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招标采购。该项目开展至今通过公开招标完成采购预算金额约3.5亿元,中标金额3.1亿元,为政府节约投资4300多万元,平均节约率达12.4%,得到了采购人及投标人的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规范管理打牢防腐根基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是政府采购的宗旨目标。为了打牢防腐根基,采购中心从规范管理入手,以公共集体选择为原则,加强制度化建设。采购中心将政府采购工作导入QMS管理体系,建立了ISO9000政府采购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采购作业标准和采购作业导则》、《采购作业文件范本》等指导性文件,通过建立清晰明确的采购操作标准,减少采购参与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操作空间,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采购中心还制定了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六条禁令、特邀监督员制、采购文件公示制、特定采购方式公示制、评委公示制、采购文件设计征求意见制等系列制度,使采购活动过程形成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的外部环境,有效降低了监督成本。几年来,采购中心把廉洁工作作为根本大事抓紧抓好不放松,有效预防和防止了“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发生,采购中心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人和事,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中心工作满意度均超过了95%,各种质疑投诉情况发生少且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和处理。 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获得肯定 截止至2008年8月底,采购中心共组织实施各种方式的采购累计1632个,完成采购预算资金28.4亿元,合同成交金额25.9亿元,为财政节约资金2.5亿元,预算节约率达8.9%。2006年,采购中心被区直文明委授予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同年,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检查组到采购中心进行治理商业贿赂检查工作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6月,采购中心被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为政府采购体制创新试点单位,并在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被财政部和区财政厅指定介绍经验,在今年全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采购中心还得到了自治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地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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