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7-18 9:13:09 政府采购信息报 孙立群 |
本报讯 (记者 孙立群) 7月14日开始,湖北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始派出督导组到各市、州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据介绍,本次湖北共组成了4个督导组,将全省17个市、州划分为4个片区,每组负责一个片区。督导组由湖北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抽调人员组成,为了加强对督导工作的指导,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也派专人随每个督导组赴各市、州督查。督查工作预计于本月27日结束。 据了解,督导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和掌握各市、州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情况以及前一段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 湖北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州认真做好迎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导组的工作,积极配合督导组对本地区前一阶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要求每个市州要向督导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领导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阶段的组织情况、数据汇总情况及自查自纠分析报告;各市州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的具体办法、重点检查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各市州还要召开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会,向督导组专题汇报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配合督导组重点抽查若干单位和县(市、区)的专项检查情况。 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将对各市州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督查意见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督导组的督查意见,对下一阶段的专项检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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