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所有
政采新闻
法律法规
标讯标书
理论实务
报网互动
供应商家园
行业
不限
工程
服装
医疗
软件
家电
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
车辆
家具
服务
其它
区域
不限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省
其它
时间
首 页
|
政采新闻
|
法律法规
|
标讯标书
|
理论实务
|
图片新闻
|
博客
报网互动
|
供应商家园
|
IT
|
汽车
|
电器
|
家具
|
论坛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广告招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采购信息网
>>
法律法规
>>
法律解读
>> 正文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2008-7-11 11:05:29 未知 佚名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规录入:enter 责任编辑:enter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政府采购质疑的范围、条件、时限和形式是什么?
江苏专项检查期间暂停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阶段工作通知
大庆市关于开展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通知
河南省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和督导工作的通知
贵州关于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发表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阅读排行
·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
温家宝赴川北重灾区看望灾
·
江西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部
·
北京奥运会城市志愿者服装
·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
·
湖北省建设银行国际金融大
·
石河子卫生学校实训基地设
·
2006年甘肃省政府采购工作
·
招标注意事项(一)
·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宿舍家具
最新动态
·
邹城市招投标监管工作成效
·
泉州市招标污水除臭设备
·
河北省为医疗防疫队采购手
·
嘉定区招标水稻病虫防治农
·
空军不可信任 招标重新来
·
浙江嘉兴建设工程招投标采
·
浙江嘉兴建设工程招投标采
·
祁门县全面启动政府采购执
·
市政府“阳光采购”把有限
·
蚌埠市三亿多元财政资金注
热点图文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江西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部
温家宝赴川北重灾区看望灾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品牌客户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8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 京ICP备05053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