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事业 两年历程——本报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宣贯研讨会 |
1月28日~29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主办的宣传贯彻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水利部、卫生部、民政部等10个中央部委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领导、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部门的50多位领导以及80多家供应商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及研讨会。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于2004年12月2日至4 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在总结了《政府采购法》实施近两年取得的成就后,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五个目标、四个原则、六项工作,为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认真领会全国政府采购会议精神,在《政府采购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政府采购信息报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宣传协作媒体,特组织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宣贯专题研讨会。
1月28日下午,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刘亚利主持了研讨会,与会政府采购官员就如何贯彻实施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为如何解决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出谋划策。
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俞建玉在论坛上强调,浙江目前的主要任务首先是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强调规范,在规范的过程中再推动政府采购的发展;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路岩向与会官员及供应商介绍了北京市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及汽车采购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汤保全介绍了河南2005年的工作思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孟虎针对目前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高志刚详细介绍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协议供货合同信息管理和统计方面进行的探索。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主任牛志奇则就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参加论坛的专家学者们也做了精彩的专题演讲,国际关系学院刘慧教授就如何应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引起了的思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汉平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供应商提供了很好的建议;中央财经大学徐焕东则就政府采购的规范化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在1月29日举办的政府采购IT协议供货研讨会、政府采购汽车协议供货研讨会及绿色采购研讨会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操作部门、专家学者、供应商济济一堂,讨论进行得异常热烈,讨论成果显著。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研讨会主题好,针对性强,很具实用性,很多问题引起了思考,其他省市的做法也为他们改进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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