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9:00,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召开“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指出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整个专项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在重点检查阶段,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这次执法大检查涉及到方方面面,您有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都可以给我们投稿,欢迎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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