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采购需普及节能意识——访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科长毕宏光 |
| 2007-5-21 15:35:27 政府采购信息报 仲杰 |
空调能耗已引起业界的关注,在建立“节约型政府”的理念倡导下,空调产品政府节能采购已不再是简单的一种概念,很多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很关注“节能产品”。但在具体执行节能采购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这方面,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毕宏光表示,实现空调产品的节能采购,既需要发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执行部门的引导作用,更需要加强采购人及供应商的节能意识。
采购中心引导节能
2006年12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江苏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科长毕宏光指出,采购中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下发的节能产品采购政策,加大节能产品的采购力度,充分发挥节能引导作用。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科长 毕宏光 在空调产品采购实际操作中,采购中心应该与采购人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传达国家节能政策及相关规定,倡导购买节能产品,助力创建节约型政府;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难以实行全部节能采购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购中心执行节能采购还存在一定难度,毕宏光介绍说:“由于节能采购政策以及国家出台的产品节能清单只是推荐标准,具体操作过程中也不能排斥其他产品的参与。而在评标的过程中,如采用综合评价法,要综合考虑价格、服务、采购人的需求等方面,因此节能产品并不一定中标。”
同时,在不同的采购项目中,采购人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有的关注节能环保,有的侧重质量及性能,有的则重点看产品的价格。采购中心作为操作执行机构,最终也只能够按照采购人的实际应用需求为标准来制定标书。
着力普及节能意识
由于我国能源有限,应用节能产品是必然趋势。实现政府节能采购需要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制度约束,这就需要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不断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更好地指导政府节能采购实践。毕宏光认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推进离不开一个基础工作,即大力开展对政府采购人的宣传、引导,全面提高采购人采购节能产品的意识及主动性。
江苏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各种渠道发挥对节能的引导作用,其中采购人及供应商的节能意识普及是重点。对于采购人,采购中心会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节能政策,将节能意识深入到他们当中。另外,通过招标文件的科学、合理编制,提高企业开发和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生产节能产品的积极性,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同时,毕宏光指出,政府采购与一般零售存在巨大的区别,政府采购是规模化采购,需要企业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深刻领会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加强节能环保产品研发,同时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的售后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政府采购市场的特性,实现企业的长远经济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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