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2-26 16:44:55 政府采购信息报 郑燃 |
无锡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日前全新亮相。即日起,市将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并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降低相关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门槛”,对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予以加分或价格优惠。
以往,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不同的采购标的,规定竞标企业的注册资金、生产业绩等,一批注册资金低但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可能因此被挡在政府采购门外。此次,无锡市决定,对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注册资金等方面适当降低资质要求,放宽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标准和条件。同时通过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减免履约保证金和相关竞标费用等措施,对企业进行支持和保护。“只有减轻他们的负担,才能使这些企业更积极地投入到科研中去,开发出更多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有关人士如是说。 此外,无锡市还规定,对采购规模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经认定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服务项目采购,经批准后可变更采购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采购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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