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6年中央结余资金、2015年中央结余资金(批复节余资金)老湖镇、东平街道、银山镇、州城街道、斑鸠店镇、旧县乡环境整治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6年中央结余资金、2015年中央结余资金(批复节余资金)老湖镇、东平街道、银山镇、州城街道、斑鸠店镇、旧县乡环境整治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的委托,对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6年中央结余资金、2015年中央结余资金(批复节余资金)老湖镇、东平街道、银山镇、州城街道、斑鸠店镇、旧县乡环境整治等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DP2016-1308-04
2、项目名称: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6年中央结余资金、2015年中央结余资金(批复节余资金)老湖镇、东平街道、银山镇、州城街道、斑鸠店镇、旧县乡环境整治等项目
第一标段: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6年中央结余资金、2015年中央结余资金(批复节余资金)州城街道小东门村片、东平街道井仓村路灯及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
第二标段: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5年中央结余资金(批复节余资金)银山镇西腊山村片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
第三标段: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5年中央结余资金(批复节余资金)老湖镇前仓村畜禽养殖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第四标段:东平县移民后期扶持2016年中央结余资金斑鸠店镇豆山村、旧县乡寨子三村电力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州城街道小东门村片采购安装7m太阳能路灯60盏,8m太阳能路灯13盏,观赏性高杆电路灯1盏,投光灯4盏;东平街道井仓村采购安装7m交流电路灯82盏。
第二标段:银山镇西腊山村片采购安装太阳能路灯127盏;
第三标段:老湖镇前仓村畜禽养殖配套设备(包含饮水、喂料、供暖、通风、清粪、降温等设备)采购与安装;
第四标段:斑鸠店镇豆山村采购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旧县乡寨子三村采购安装200KVA变压器1台及架设10KV高压480m。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9.0333万元,其中一标段:42.7161万元,其中州城街道小东门村片27.7205万元,东平街道井仓村14.9956万元;第二标段:41.6247万元;第三标段:32.4052万元;第四标段:52.2873万元,其中斑鸠店镇豆山村18.3478万元,旧县乡寨子三村33.9395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5.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5.4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为准)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5.5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标段: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5.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5.4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为准)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5.5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三标段: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5.3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四标段: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5.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5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2月05日起至2016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
7.3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7.4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7.4.1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7.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7.4.3同类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第一标段提供、二项原件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
7.4.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一、二标段提供原件)。
7.4.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四标段提供原件)。
7.4.6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标段提供原件).
7.4.7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8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09时30分;
8.3递交地点:东平县七天阳光酒店四楼会议室;
8.4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米路北)。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
地址:东平县佛山街019号
邮政编码: 271500
电话:0538-2873916
联系人:许腾飞、赵大伟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磊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E-mail: tahlzb@163.com
邮政编码:271500
电话:0538-2851166
开户银行: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381 2140 0000 0002 180
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