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禾立佳实业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 2008-5-27 9:32:28 吉安政府采购网 吉安市财政局采购 |
深圳市禾立佳实业有限公司:
经查,2007年9月7日深圳市禾立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立佳公司)为赣东采[2007]09号预中标供应商。截止2007年10月15日,禾立佳公司在投标有效时期内末与井冈山学院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政府采购招投标纪律,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罚决定:
1、收缴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禾立佳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行政处罚款壹万缴入市国库(收款单位:吉安市财政局;预算级次:市级;收款国库:市国库,并注明“4350”款“其他罚没收入”项)。 2、将禾立佳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禾立佳公司如对上述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进行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市政府采购办 二00七年十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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