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9-26 10:20:29 来源:新民网 作者:富心振 |
9月25日,新民网从南汇区法院获悉,无业人员胡恒富谎称世博工程招标骗钱被判刑二年,罚金6000元。在服刑期间发现还有诈骗罪没有判决。9月25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服刑犯胡恒富连同前罪刑罚并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4.6万元。 2006年8月2日、15日,胡恒富为获取非法利益,虚构其为上海市世博会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的身份,以能介绍帮助承包上海市世博会指挥部食堂、参与浦东新区张衡路长浜桥河道护坡工程、浦东新区南码头绿化扩建工程建设为名,分别骗取被害人白某、卢某的钱款1万元和3.5万元。 此外,2006年8月、9月间,胡恒富还谎称能够帮助被害人从看守所释放亲属、帮助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由,分别骗取被害人郑某6000元、周某2.1万元和张某5000元。2007年9月15日,胡恒富因前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恒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计人民币7.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依法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胡恒富因犯罪被科刑,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还有诈骗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两罪并罚,并责令胡恒富退赔犯罪所得财物,发还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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