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同时符合下列5个要素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范围。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采购人的范围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同时也包括专职承办行政事业单位委托采购任务的企业。 二、采购资金范围。明确规定为财政性资金,不包括各类形式的间接投入,如特许权等。 三、采购方式范围。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为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采购项目范围。即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五、采购对象范围。是指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无论采购对象是货物、工程还是服务,都要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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