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行业 区域 时间
首 页 | 政采新闻 | 法律法规 | 标讯标书 | 理论实务 | 图片新闻 | 博客
报网互动 | 供应商家园 | IT | 汽车 | 电器 | 家具 | 论坛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广告招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采购信息网 >> 理论实务 >> 问题答疑 >> 正文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2008-9-12 15:40:57  来源: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网  作者:佚名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不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反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责任编辑:蒋莉蓉
 
 相关文章
标书不能“一废了之”
山东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与原有建设内容无缝结合
投标人要提供本地专业化服务
充实物资设备 积极防洪防汛
密封不宜由单一投标人检查
投标人需制定具体执行方案
 发表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阅读排行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江西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部
·湖北省郧县政府采购专项检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
·北京奥运会城市志愿者服装
·陕西省商南县引入政府采购
·河北即将步入整改提高阶段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公安单警
·郧县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重点
·河北明确重点检查报告内容
最新动态
·截至9月11日12时,财政部
·内蒙古1.5亿元专项资金养
·山西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中心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
·国家将投入37.5亿元支持新
·四川:公务车每周少开1天
·四川对重大项目进行调整 
·河南每年拿出一亿元专项资
·安徽从明年起将提高全省中
·渭河治理将投资133亿元 2
热点图文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江西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部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品牌客户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8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 京ICP备05053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