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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员能延长等标期吗?

2008-9-18 10:24: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佚名

 
  
  问: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部门的检测报告,是否意味着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限制?因为检测报告无法按时完成,投标人要求延长等标期是否可以?
  
  王周欢: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部门的检测报告是不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的,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在等标期内无法完成委托检测,要求延长等标期,采购中心是否同意延长等标期应当明确答复,如果同意延长等标期,应当通知所有标书收受人。
责任编辑:蒋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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