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0-29 13:57: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佚名 |
曹石林19号部长令授课内容摘要 信息公告的监督与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但下列职责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履行: 确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财政部负责确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基本范围和内容,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则负责确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指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 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公开招标公告的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中标公告的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的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人名称及投诉事项;投诉处理机关名称;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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