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政采新闻
法律法规
标讯标书
理论实务
报网互动
供应商家园
所有
行业
不限
工程
服装
医疗
软件
家电
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
车辆
家具
服务
其它
区域
不限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大连
厦门
深圳
青岛
宁波
香港
澳门
台湾
其它
时间
首 页
|
政采新闻
|
法律法规
|
标讯标书
|
理论实务
|
图片新闻
|
博客
报网互动
|
供应商家园
|
IT
|
汽车
|
电器
|
家具
|
论坛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广告招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采购信息网
>>
理论实务
>>
问题答疑
>> 正文
选择性招标弥补公开招标的不足
2008-10-29 14:08: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佚名
曹石林:与公开招标要求最接近的两种采购方式是选择性招标(邀请招标)和两阶段招标。选择性招标与公开招标的不同之处在于采购机构邀请投标的方式不是通过发布广告,而是将投标邀请直接发给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商。就其本质特点而言,选择性招标主要是为了弥补公开招标供应商数量的客观不足产生市场竞争的有限性而设计的一种方式,是针对不同的采购环境对公开招标方式的修正和补充。
责任编辑:蒋莉蓉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供应商投诉如何处理
信息公告如何管理
要求供应商标前承诺是不是多此一举?
哪些人是招标内幕人?
联合体投标的基本原则?
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一定要经审批?
发表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阅读排行
·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
·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
湖北省郧县政府采购专项检
·
北京奥运会城市志愿者服装
·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公安单警
·
陕西省商南县引入政府采购
·
河北即将步入整改提高阶段
·
湖南省医疗设备及器械采购
·
河北明确重点检查报告内容
·
黑龙江财政厅要求各单位针
最新动态
·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
全国首份企业信用“体检报
·
前三季度中央财政对内蒙古
·
民政部:老年人异地入住福
·
南漳县建设局原局长受贿1
·
湖北援建汉源最大项目开工
·
版权局就微软“黑屏事件”
·
国家文物局表示不会采取“
·
我国将建国家高速公路交通
·
质检总局:天津丰田召回部
热点图文
“可持续消费国际研讨会”
关于我们
|
广告报价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品牌客户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8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 京ICP备05053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