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环翠区财政局转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将通过提高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完善政策执行情况公开机制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送上政府采购“大礼包”。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通知》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是加大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
《通知》强调,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给与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是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
《通知》明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与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是完善政策执行情况公开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的统筹指挥和管理督促,并按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助推威海市环翠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