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原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取消时间:2014年1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同时还取消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工信部信软函〔2018〕507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